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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十一届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览会暨论坛

两会热点聚焦 | 无人船属于船舶吗?

时间:2021-03-09

来源:广州海事展

作者:广州海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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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一“无人船”属于船舶吗?

 

近年来,无人船备受世界各国重视。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应用与快速发展,我国无人船研发也迈入了新的阶段。然而,针对无人船的国际海洋法律规制却几乎空白。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海文建议尽早启动无人船问题的立法调研,确保我国在无人船相关规则和法律领域国际话语权,为我国积极参与甚至引领新国际海洋法律制度设计提供实践依据,力保我国在新一轮国际制度性权利博弈中居于领先地位。

 

张海文表示,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深度参与新一轮海洋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维护我国海洋权益,首先应尽早启动无人船舶问题的立法调研为科学管理我国管辖海域即将出现的无人船舶(包括我国自主研发制造的,也包括外国投放进入我管辖海域的)开展立法前期准备。

 

 

她建议有关立法部门深入科研院所、实验室、法律与政策研究机构、重点企业、重点用户调研,全面获取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在研发、生产、销售、运用等方面情况,了解国内外技术水平、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我国的战略发展需求,分析差距,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包括法律空白与管理漏洞等。

 

其次,研究无人船舶及其相关组件的产业发展战略。研拟无人船及其相关组件的产业发展规划,奏响上中下游产业链发展的“协同曲”,推动形成海洋新兴战略性产业;大力推进无人船舶及其相关组件的国内标准化战略以及国际标准化战略,密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联系,努力输送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牵头制定相关国际标准。

 

再次,对无人船舶相关核心法律问题开展立法前期研究。前期研究应区分运用场景,在海上军事活动、海洋维权执法、海洋商业运输、海洋渔业活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监测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梳理共性法律问题,探讨不同解决方案;重新审视《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船舶”的定义与地位,研究是否应将无人船舶和海洋无人设备纳入到传统船舶的定义范畴,还是另起炉灶重新定义。

 

最后,谋划无人船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问题。搜集梳理主要国家的立场,研判法律上可能达成共识的空间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分歧点;组织开展相关国际法问题研究,明确我国利益所在。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符合我国战略利益且有助于获取国际最大共识的协定文本,在适当时机向国际海事组织(IMO)或联合国相关机构提出国际立法倡议,获取新国际法律制度设计的先机。

 

热点二  推进航运能源转型顶层设计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委主任胡可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作为当今世界碳排放第一大国,做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对推进世界各国齐心协力控制全球变暖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胡可一指出,尽管和其它运输模式相比航运业的“碳效率”最佳,但考虑到海运在国际贸易运输中的占比高达85%,实现减排目标对航运业来说仍然存在非常大的挑战。

 

为此,胡可一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从国家、行业和航运造船产业链层面针对未来发展制订结构性绿色能源转型顶层规划。规划以低碳能源、碳中和能源、零碳能源这三种绿色能源在2030年、2050年和2050年以后三个里程碑为基本时间坐标,评估其可行性、实用性、成熟度、使用成本和为整体减排目标实现的贡献度,建立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绿色船舶能源转型路线图。

 

第二,合理的政策引导促进企业的积极参与是加速绿色船舶发展、降低营运成本的关键因素。以专项科研、税费优惠、专项补贴等激励方式调动造船和航运企业以及上游能源企业参与绿色船舶研发、布局替代燃料基础设施建设、建造、运营等活动的积极性,帮助企业主体减少由于船舶绿色化革新带来的成本增量负担。

 

第三,我国在 LNG 燃料(包括生物和合成甲烷燃料)的海事法规制订、商业化运行、LNG 燃料供应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备。生物和合成甲烷燃料制备、成本和应用以及预期规模的综合分析尚需完善。建议在顶层规划中对船舶LNG替代燃料进行重点分析,将生物和合成甲烷燃料作为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过渡替代作用落实到实处。

 

第四,氨、氢能源未来可能成为主流的零碳排放船舶动力替代燃料。我国亟待重点超前规划氨、氢燃料发动机的研发、运行的安全性法规、氨、氢燃料的生产、运输、存储等技术以及加注网点的布局。加强工业副氢利用的能源链建设。

 

第五,绿色能源转型的高质量发展,除了航运业和造船业内各企业主体的合作外,还涉及其他行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多个行业的交叉应用,必须最大限度整合行业内外的优势资源并开展合力攻关。在国际合作层面上吸收消化低碳和零碳技术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新标准、规范规则的制订,促进绿色船舶在行业和产业链层面以“内外双循环”的模式协同发展。

 

热点三  推进船舶职业教育应增强适应性

 

2019年和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部署职业教育扩招100万和200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葫芦岛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基础部教授李桂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行文字使我备受感动和鼓舞,是对自己几年建议的最满意的‘答复’,更是给职业教育的发展点明了问题所在和发展方向,职业教育的‘春天’真的来了。”

 

 

作为一名来自高职院校的一线教师代表,履职五年来,李桂杰一直为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发声,先后围绕争取国家对职业教育增加经费投入、增建实习实训中心、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力求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与政策扶持。

 

“虽然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职业教育如何在这个美好的春天播下它独特的‘种子’,职业教育如何服务企业和国家新发展格局,仍然是每个职教人必须要思考的问题。”李桂杰也表示,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适应性不够或者说适应性差成为了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不高、社会吸引力不强、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小的重要原因。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但职业院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招生难”的窘境。李桂杰表示,这主要由于目前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唯学历”的选人用人标准和薪金待遇差异过大,大多数家长和学生一直存在着“考上985、211之类的好大学”的传统观念等,致使职业教育不受待见。此外,职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应用能力与社会、企业的实际需求脱节,也导致了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等问题。

 

对此,李桂杰建议,国家和用人单位要破除重学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弘扬人人都是人才,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的理念;大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工资待遇,让有一技之长的技术技能人才所从事的职业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各行各业,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时不能把高学历定为界线标准,应该重视综合能力的考核评估;职业院校自身要加强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真正落实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李桂杰表示,只有为地方和国家的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培养高质量技能人才,让毕业生在职业生涯中体会到认同感、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才能吸引更多人报考职业院校。